根據《關于緩繳涉及企業、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公告》(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號),現就緩繳藥品注冊費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提交藥品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請并獲受理的注冊申請人,自應繳注冊費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,不收滯納金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藥監局
2022年9月2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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